BABY SMILE
本服务仅支持新生儿母亲本人办理,集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落户登记、新生儿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新生儿社会保障卡申领”4项业务。
BABY CARE
1.在沈阳市妇婴医院、沈阳市妇幼保健院、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沈阳积水潭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辽宁省退役军人总医院)、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一东北国际医院(有限公司)出生的新生儿;
2.新生儿为婚生子女,已确定姓名;
3.父母双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至少一人为本市户籍居民;
4.父母双方民族一致;
5.如落户农业户口,需线下办理。
注意:新生儿籍贯与父亲籍贯保持一致。
BABY CARE
本服务支持电脑端和手机端进行申报:
1、电脑端申报流程
1)可在沈阳政务服务网中进行申报(登录后回到首页)
2)点击“一件事办理”进入专区,找到“新生儿一件事”并点击立即办理;
3)选择申报辖区,点击“沈阳市市辖区”;
4)选择受理条件;
5)选择申报区县与父母是否为军人情况;
6)阅读“申报须知”;
7)查看办事指南;
8)填写“申报表单”;
9)上传办理所需要材料;
10)选择领取方式,申报提交成功即办理完成。
2.手机端申报流程
1)可在苹果、华为、OPPO、VIVO、魅族应用商店搜索“沈阳政务服务”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沈阳政务服务”APP;
安卓
IOS
(注:“沈阳政务服务”APP登录账号与沈阳政务服务网、“辽事通健康码”所绑定的手机号为同一个,第一次登录您可用“辽事通健康码”绑定的手机号直接登录,不需要注册。如忘记密码,请点击忘记密码修改密码后登录。)
2)登录“沈阳政务服务”APP,首页中进入“一件事”,找到“新生儿一件事”;
3)阅读办理须知,点击“本人已阅读并同意”进入办事;
4)选择您所办理的区域,点击“沈阳市市辖区”进入下一步;
5)确认您的办理情形,点击进入下一步;
6)确认个人基本信息,点击进入下一步;
7)填写表单信息,确认进入下一步;
8)提交申报材料,点击“提交”按钮进入下一办理页面;
9)按照页面提示填写收件信息,点击“提交”后办理完成。
BABY CARE
本服务办理结果支持政务专递邮寄送达,上线初期邮寄费用无需个人承担。选择窗口领取结果的申请人,请前往窗口办理业务。
线上申请人请于申请次日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及首次签发表和授权委托书,前往出生地医院窗口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将由医院邮寄至公安窗口办理业务,业务办理完成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社会保障卡将由政务专递邮寄本人。
注:新生儿父母需及时进行医保参保缴费,缴费后新生儿医疗保险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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