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对很多夫妻而言,两口子挣钱一起花
这些钱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是你的,也是我的”
不必算得太清
但如果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了借款,还打了借条,一旦离婚,这个借条有效吗?还钱是否“天经地义”呢?这账如何能算清?一起来看看下面的案例。
案例回顾
陈某和杨某离婚时,两人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有一条约定“男方向女方借款20万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归还”。然而,还款期限已过,陈某多次催讨,杨某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甚至对这笔债务屡屡耍赖,多次协商不成,无奈之下,陈某将杨某告上法院。
原来,杨某在结婚不久后,因为与朋友合伙生意各种亏空,借钱无门,资金周转不灵,向陈某提出借钱。陈某虽觉为难,双方登记结婚不久,也没有共同财产,但考虑到夫妻一场就想帮他一把。
陈某拿出自己婚前工作积蓄,陆陆续续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转给杨某近20万元,每次借款时,杨某都向陈某出具相应金额的借条。
虽然每次都是真金白银兑成一纸借条,陈某出于对杨某的爱意,依然无怨无悔。后来两人感情破裂,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因为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时间,便重新将借款写进了协议书里。
在法官的引导下,陈某和杨某约定在司法所进行调解。在调解室,陈某想到这些年受过的委屈、吃过的苦,声泪俱下,自己的钱借给外人都必须还,借给丈夫没想到还“打了水漂”。如果是这样,协议又有什么作用呢?
杨某也是面露难色,承认几年来因工作上的困难向妻子以借的形式拿过钱,但他委屈地称实际没借这么多,而且说:“本来夫妻间的财产都是共有的,不存在所谓的借与不借。”
待双方情绪稍作缓和后,律师开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案释法,以案明理,通过对双方当事人讲法律、讲道德、讲人情,最终杨某与陈某签订协议,杨某承诺分十期偿还借款,并按银行利率计算利息。至此,这对昔日夫妻的矛盾在律师的努力下得到有效解决。
法条链接
律师说法
夫妻之间的借款协议能否有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协议订立在婚姻存续期间。
2、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3、借款的目的是用于借款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的。
4、离婚时,这笔借款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满足以上条件,夫妻双方即便离婚,出借的夫妻一方仍有权要求另一方还款。
稿件来源:法治日报、浙江普法、山东高法
文章来源: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