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相关案例
2021年8月13日晚,被告人张某与被告人李某等人在哈密市饮酒。期间,被告人李某将车钥匙放置于桌上。8月14日凌晨,张某酒后驾驶机动车拉载李某等人行驶在路中被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张某每一百毫升血液中含乙醇108毫克。
01
02
03
稿件来源:辽宁普法综合自新疆高院、伊州区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
联系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