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刑事角度出发,如果狗主人对犬只疏于管理,因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基于饲养条件、饲养环境等情况,烈性犬咬伤咬死多人的,还有可能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此前曾发生有人抚摸、逗弄路边狗被咬的情况,这种情况又该谁来担责?张凌霄说,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在狗主人和被咬者之间划分责任。“如果被咬伤者故意逗狗造成损伤,那么被咬者对损伤具有一定过错,自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并非禁养的烈性犬,那么狗主人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如果是烈性犬,那么狗主人仍不能免除侵权责任。”
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文章来源: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