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表示,经营者要求消费者关注公众号,并通过公众号下单、结账、开具发票,可获得阅读量和关注量,通过广告和信息推送等方式吸引消费者更多关注和再次光顾,可增强用户黏性。但任何企业的任何商业行为,都必须尊重消费者意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营者将关注公众号或使用APP、小程序作为消费者行使权利或享受服务的前提,并在此过程中获取与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的行为,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拒绝和举报。
法官也提醒,扫码点餐服务的普及与发展不应成为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隐患。商家在设置扫码点餐程序时,应当以实现点餐目的、提升服务质量为目的;若超出点餐的必要范围强制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律师表示,如果遇到“强制关注公众号”,可向消协、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强迫交易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鉴于个人维权成本较高,可由消协提起公益诉讼。
律师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规定了“经营者不得强制交易”,但未对商家侵犯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时如何处罚作出明确规定。因此,要判断商家接受何种处罚,取决于各省区市地方性法规规定。例如,《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或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可责令停业整顿。
“希望执法部门加强引导和监管,督促企业守法经营、加强自律,严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律师同时建议完善相关立法,加大对强制关注公众号等新强迫交易行为的处罚力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封面新闻、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开资料等
文章来源: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