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儿子要结婚
老父亲一高兴
当场答应给买一套婚房
回过头来算一算
糟糕
手里的钱不够呀
这下坏了
拿不出100万购房款
爹被儿子告了
父亲承诺出资给儿子买房后反悔
儿子将其告上法庭
审理中,老陈表示自己经营遇到困难,还欠了不少银行贷款,实在无力出资,要撤销该赠与行为。小陈则坚持认为,该份协议为出资购房合同,不是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法院: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
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小陈的诉讼请求。
法官:为子女购房是父母的
道德选择而非法定义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来源:中国普法
文章来源: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