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
活跃于城市农村的大街小巷
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也层出不穷
那么
电动摩托属于机动车吗?
需要投保交强险吗?
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受伤
车主需要在交强险限额内
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吗?
一起来看今日案例
2022年下半年某日,李某某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在慈利县城某路段掉头时,与张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张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某负主要责任,张某某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张某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张某某多肋骨折、双肺挫伤、胸腔积液等多处受伤,住院期间产生医疗费9000多元。经法医学鉴定,张某某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
李某某系某快递公司员工,案涉交通事故发生在李某某工作过程中。某快递公司未对李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摩托车投保交强险。
因未就损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某将李某某及某快递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车辆维修费等损失共计5万余元。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某快递公司赔偿原告张某某因案涉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5.09万元。
除了带有脚踏装置、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的电动自行车不需投保交强险外,电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都需要投保交强险,请相关车主及时按规定投保,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操作规范要求安全、文明驾车。
来源:湖南高院、张家界中院
文章来源: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