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碗面去法院起诉
是不是太小题大做了?
近日
昌吉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
周某因在一碗黄面里发现头发
将餐馆老板诉至法院
李济良绘
吃面时,周某发现了一根头发,便与服务员理论,服务员表示黄面已经上桌有一段时间了,并不能证明头发是端上来之前存在的。双方各执一词,周某气不过,干脆诉至法院,要求陆某赔偿10倍就餐费1130元。
法院审理认为,陆某没有明知或故意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主观意愿,不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故对周某的要求不予支持。但陆某未向周某提供合格的餐食,导致周某受到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陆某向周某赔偿100元。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